婦女的權利

無論男女都是同一至上意識之子孫。女人與男人同等神聖,在生存、自由與表達各方面均繼承相同且平等之權利。生命的意義不僅止於存活,動物也能存活。但生命對我們來說還有某些意義-甚至遠多於此意義。

對我們來說,生命意味著為某一偉大的原因而活。生命意味著在身體、經濟、心理與靈性的領域裡努力追求自由,以表達自己的潛能,它代表著真正的自由而非姿意為善或作惡之自由。

在人類歷史的記錄裡,我們的確發現到那些不僅榮耀了婦女界,同時也榮耀了整體人類的婦女們。在哲學與靈性,社會改革與教育工作,科學與技術各方面,她們均不落人後。我們找到那些探討哲學奧秘,解決社會與教育改革問題,並鼓舞男人奮鬥的婦女們。她們所擁有的潛能不亞於男人。男人與婦女在自然與生理特徵之差異正說明兩者之間應協調合作,而非從屬合作。

然而歷史卻記錄著遍佈全世界婦女被剝削而痛苦、悲慘的事件。人們為完成此邪惡之計謀,創造出種種教條,導致心理導向經濟之剝削,並且狡猾地將這些教條普及化,而使婦女淪為奴隸。心理上的剝削被注入婦女的心靈,宗教上遵奉的許多規定不過是奴隸的象徵。在今日世界的許多宗教裡,婦女不被允許在僧侶階級制度裡成為神職人員。

每一個地方婦女受剝削的情形大同小異。在很多國家裡,事實上男人與婦女的參政權並不平等,不是嗎?

甚至現今在男性掌控的社會裡,婦女仍淪為奴隸。此種情況不僅是不好,簡直是悲慘的。我們應遣責此等經由教條的邪惡設計進而於心理經濟層面剝削、掌控婦女。為廢除教條,並使婦女從心理的剝削中解放,應有以下措施:

一、使世界所有國家的所有婦女免費接受教育。

二、在社會,教育與宗教的領域裡沒有歧視存在。

三、給予所有婦女經濟與社會安全。

我們主張創造一個有力的、活潑的、向上提升的社會意識,尤其是在婦女之間,以鼓舞她們上進,廢除教條,棄絕所有奴隸的象徵,以引進一個協調合作與光榮成就的新紀元。為了達到人類明日的榮光,讓婦女成為新革命的先鋒吧!

一九八一年四月二十日於加爾各答

~本文選錄自女性的覺醒「解決一些問題」卷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