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八步功法

瑜伽八步功法

人類生命包含了身心靈三個部分,倘若只局限在身體的層面則使人粗鈍,因為它無法提升人的心靈。達到自我了悟只有一個方法,那就是將心靈與心靈的能知者合而為一,並且消除掉靈魂(A'tman)粗鈍的顯現。只有透過知識和靈性的修持,將心靈的傾向導向內在,除非了悟心靈的每一個層次,否則無法將心靈的傾向導向內在。當心靈了悟身體是心靈的工具,靈性修持才會進步。

換言之,對每個層次的心靈,需要有完全的概念,因此需要知道每一個層次心靈的開始與終止之處。

我們必須使心靈的五個層次完美,但是如何能做到呢?唯有透過八部功法瑜伽(As't'aunga Yoga)之外在行為控制(Yama)和內在行為控制(Niyama)等的修持,它們才能變得完美。身體層面的完美是要透過瑜伽體位法;內外在行為控制的修持使粗鈍心靈(Ka'manaya Kos'a)完美;精細心靈(Manomaya Kos'a)是透過呼吸控制法的鍛鍊使其完美;經由感官回收的鍛鍊使超心靈(Atima'nas Kos'a)得以完美;下意識心靈(Vijina'nmaya Kos'a)是透過集中的鍛鍊才得以完美;致因心靈(Hiran'maya Kos'a)則是透過禪定的鍛鍊使其完美。唯有禪定的三摩地(Dhya'na Sama'dhi)才能使人進入靈魂裡。那些認真努力使五大層次的心靈完美之人才是虔誠者。人的存在是由心靈五大層次所構成,而靈性的修持則有八個層面。這個靈性的修持就是法性。那些對心靈的五大層次沒有詳盡解釋的鍛鍊,它不是法性而是宗派主義。

為何八部功法瑜伽(As't'aunga Yoga)稱為法性?法性的目的是為了達到完美的幸福快樂。完美的幸福快樂即是達到了靈魂之境。在每個心靈層次裡,都只有部分的快樂。只要尚未達到靈魂的目標,你就必須設法使每個心靈層次達到完美。每個心靈層次都必須面面俱到,只注意某個層次的心靈,而漠視其餘的部分,則沒有任何一個層次能得到完美。有完美快樂幸福之處,就有法性,其他只能產生部分快樂的事物都是宗派信仰。宗派信仰引導眾生走向表面及立即的利益(preya),只有法性引導眾生走向最終及真正的利益(Shreya)。其他的一切事物都將人引導向粗鈍,法性引導人走向至上意識,只有那個護衛和支持靈魂的才是法性。火的法性(特性)是燃燒,所有生靈的法性就是要達到快樂,只要是追逐世俗表面及立即利益之處,就有宇宙離心無明的力量。天堂的快樂和地獄的恐懼都是心靈的產物。法性沒有任何的恐懼,因為經由法性我們達到了自己本來的面目。唯有阿南達瑪迦(A'nanda Marga)是法性,其餘的都是宗派信仰。

茲將瑜伽八步功法簡介如下:

1.外在行為控制(Yama)

Yama意指「控制」,控制與外在世界有關的行動。

外在行為控制第一個原則是「不傷害」 (Ahimsa)。

不在思想、言語及行為上傷害他人。我們應盡一切所能不侵害任何的生靈。有時此原則被解釋為不殺生,但推行到極點則變得不切實際。如每次呼吸,我們均吸入空氣中的微生物而傷害了他們。為解決此j9一困境,雪莉‧雪莉‧阿南達慕提建議我們在選擇食物時,應先取用那些意識較低度開展的,而非開發層次較高的生物,另一個問題則是自衛。為保護自己而抵抗侵略者或反社會者是正當的。如果是為了挽救及保護生命,而非使人痛苦或阻礙其身、心、靈方面的進步,甚而可使用武力。

第二個原則是「不虧於心」(Satya)。

真誠行事,來促進全體的幸福。如果說實話會傷害別人,則「不虧於心」便是只告訴他對他的福祉最好的話而非確切的事實。遵守不虧於心的原則會使心理充滿強大的力量,其對靈性的成功是極度的重要。

第三個原則是「不偷竊」(Asteya)。

其意為不攫取屬於別人的東西,這不僅指實際上不去偷,也不應在心理有偷竊的念頭。那些想去偷竊卻因怕被捉到而沒去偷竊者,是心理上的竊盜。實際上不偷竊係指行動上和心理上均不可偷竊。

第四個原則是「心不離道」(Brahmacarya)。

每當人們從事某些工作或想要從事任何外在性的工作,他們視所接觸的對象為粗鈍有限的東西。由於經常渴望物質方面的成就,使得心靈完全專注於物質事物,以致他們的意識也變得粗鈍。從事心不離道的修持,是要視所接觸的一切不同事物皆為至上本體不同的顯示,而不僅只是一些粗鈍的形象。心中持有這種的理念,即使心靈遊移於不同的事物間,但因為視萬物皆為至上本體不同的化現,所以心靈也不會與至上本體分離。這種結果,使外向追求的修行(preya sadhana)轉變為內向追求的修行(shreya sadhana),並且把對有限事物的慾望(kama)轉化為對永恒無限的渴望(prema)

第五個原則是「不役於物」(Aparigraha)。

不貪圖維持生命以外多餘的舒適、享樂是為不役於物。為了維持生命,我們需要食、衣、住處。照顧老人、家屬的生活費用或擁有可耕作的田地是必須的。因此,當決定個人維持生命所需的最低限度時,應先考慮一些因素。任何兩個人的需求都可能不盡相同。因為這完全是相對的因素,所以要斷定某一個人的最低需求是很困難的。

社會可在某方面訂立一個標準,以幫助某些人建立不役於物的基礎;但要完全達到目標,一定要靠個人的努力。 不役於物是一個人在確定能為自己及家庭在身、心、靈方面的生活無虞匱乏後,出於民胞物與的情懷,而減少自己物質享受的一場無止境的奮戰。

在實踐不役於物時,享受的物質雖然會因人、時、地而有所增減。但不役於物的定義,是適用於任何地方、任何時間和任何人的。

2.內在行為控制(Niyama)

瑜伽八步功法第二部分是內在行為控制,意指自律。缺乏自律是無法達到較高的意識狀態的。

在行為控制第一個原則是「潔淨」(Shaoca)。

代表心理和身體的潔淨。包括個人對外在世界如身體、衣著、環境和內在心理世界的潔淨及外在潔淨,可以規律地保持身體和環境的整潔來維持,而內在的潔淨則可以自我暗示來達成,即以良好的思想來代替不良的念頭。

第二個原則是「知足」(Santosa)。

梵文「Toia」意指心靈安然自在的狀態。因此,梵文「Santoia」是指正確的安然自在狀態。當一個人像動物一樣追求世俗的享受時,是不可能知足的。由於心馳於外,紛紛擾擾,人的物質享受不論在數量上或在種類上都不斷地在增加,這就是為什麼人心波流不得休止的原因。在這種情況下,人如何能得到全然安寧的心靈呢?獲得所渴望的東西或許能維持一、兩小時的快樂,但並不能持久。他的心思將會再次追求新事物,而把已經享受過的東西拋開;那些曾受珍愛的東西都將會失去它的重要性。這是法則,這是自然律。

人的慾望是無止境的。百萬富翁想成為億萬富翁,因為他不滿足於他的百萬家財。問問百萬富翁他是否因有了百萬而快樂。他會說:「錢在那裡?我只是湊合湊合罷了。」這個回答顯示出他對不役於物的無知。但是,這種感覺對身心另有不利的影響。人由於過分喜愛肉體和心理的享受,就會瘋狂地去賺錢或積聚財富。當金錢成為他一生的所有目標時,心靈便會趨向粗鈍。不斷地渴求錢財造成了對健康的疏忽,而使身體不適。因此知足的修持是滿足於用正常勞力所賺得的錢,也就是不要為了錢財而過度加重身心的壓力。為了維持知足感,人必須做一項特別的心靈努力,也就是要努力使自己免於受誘惑。 

你們知道有兩種非常有效的方法可以使心靈與習性分開:一是自我暗示,另一個是外來的暗示。如果一個人經常採取與心中卑劣習性相反的思想,則他的性格必然會有所改變—這就是自我暗示。一個人的天性也可經由旁人重覆不斷地將某種思想灌輸給他而改變—這就叫外來的暗示。在知足的修持中,一個靈性追求者必須經常採用「自我暗示」的方法。

知足的修持,並不是指要讓別人利用你的樸實來剝削、壓迫你,而你卻逆來順受。放棄自我生存的權利或合法應得的東西決不是正確的,為鞏固你合法應得的權利,你應當全力來爭取,但要避免為過度貪婪之心所支配,違反知足的原則而浪費體力和精神。

第三個原則是「奉獻服務」(Tapah)。

意指在個人和群體的發展途中忍受艱難。出於服務精神幫助別人不求回報的行為方算是奉獻服務。我們應為那些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們服務。

一個準備獻身服務的人,如果他的服務計劃乃是顧及其所服務對象所屬的社會地位、宗教或是國籍而定,那麼一切他的奉獻服務亦必付之東流;因為他缺少寬大的胸懷,無法赤誠地為他人服務。而視所服務對象為至上本體的顯現,無私地為他人謀求安適的人,則能在很短的時間內發展出對至上的虔誠及愛心。當這種神聖的愛心一旦被喚醒而以情感表達出來時,夫復何求?

當你遵行奉獻服務的準則時,你必須弄清楚你所服務的對象是否真正需要你的服務。只有在確定了以後,再著手服務。 在實踐服務時,你應顧及境遇不如你的人,而不是比你境遇優渥的人。對比你更羸弱、更可憐、受教育更少、更無知、更受人欺壓者,你的責任更重;對比你更好、更有力量的人,你的責任是很小的。因此,你必須借助知識來確定你的責任所在及程度。否則,你所有花在服務上的時間、精力以及勞力都將白費。宴請富人是沒有用的,應將食物給予飢餓者;送禮物給你的上級是沒有什麼用處的,反過來,應施送藥品和食物給病弱的人。不要浪費時間去奉承富人,那是沒有結果的。以同情的行為去贏得受壓迫者的心,並且接納他們成為社會中的一員。

從事服務而沒有知識,永遠無法達到至上本體;因為在這種情況下,你並沒有適當地運用事物。當然,做總比不做好,由此觀點來看,就是不加以辨別的服務也是好的。故從心理的進展觀之,它的結果並不令人氣餒。

佛陀說過:「以布施勝過慳吝,以實語勝過妄語。」

你確實可以用你的善行來影響吝嗇者,而且這也沒有什麼不好;但這並不是奉獻服務的真義。

奉獻服務還有一項特質—人若是缺乏知識,則他的一切行為都將為本能所驅使。具有知識的奉獻服務能夠改變一個人行為的方向而引導他走向解脫。當然,虔誠也會引發知識,但對尚未體驗宇宙至上喜悅的人是無法喚起這種虔誠的。 

第四個原則是「參研經義」(Svadhyaya)。

意指對靈性主題有清楚的了解。必須有規律地研讀,並消化理解靈性經典的精義,只讀而不求理解不合乎經典研讀的原則。

第五個原則是「心住至上」(Iishvara Pranidhana)。

梵文「Iishvara」通常意指「宇宙的控制者」。控制這個宇宙思想波流者就是「宇宙的控制者」。對修行者而言,「宇宙的控制者」就是俱屬性至上本體「Saguna Brahma」。「Pranidhana」意為透徹了解或接受某物為庇護所。因此「Iishvara Pranidhana」意為將己身立足於宇宙理念中亦即以宇宙意識為生命的目標。所以「心住至上」(Iishvara Pranidhana)就是加速向至上庇護所前進。是故,心住至上是純然以理念或覺知為基礎的,它完全是一種心靈的努力。大聲喊叫以聚集群眾或是敲鑼打鼓以表現個人的虔敬等等,在其中都沒有立足之地。你的上主不是聾子,你不需要大聲喊叫來表達你內心對祂的感覺。

一個人在他冥想上主之時、須將心靈遠離世俗的習性;然後心靈必須脫離有限的「我」感,並集中於一點;然後於此點持念適合自己因果業力(sam'ska'ra)之梵咒並感受在此點周遭的一切都是至上意識。祂是最精細的本體。因此,除了經由真心的覺知外,別無他法可尋。

3.瑜伽體位法

瑜伽體位法是以寧靜而輕鬆的姿勢,配合適當的吸氣和呼氣。它們鍛鍊了人體的神經、肌肉組織、腺體和器官。在練習瑜伽體位法時, 我們享受到身體的舒適和心理的平靜。

規律的練習瑜伽體位法保持身體健康,且能治癒許多疾病。瑜伽體位法控制腺體,腺體控制荷爾蒙的分泌,荷爾蒙的分泌控制了心理情緒傾向。所以瑜伽體位法幫助靈性修持者平衡身體並集中心靈。如果荷爾蒙的分泌失調或腺體有了毛病,則某些情緒就會受到刺激。我們發現許多人真誠地想遵守道德的規律,但卻無法辦到;他們也瞭解應該從事靜坐的鍛鍊,但因某些情緒的外在刺激,使他們心靈無法集中。如果一個人想要控制這些情緒產生的刺激,那麼就必須矯正腺體上的缺失。而瑜伽體位法在這方面能給予修行者很大的助益,所以瑜伽體位法是靈性修持重要的一環。

4.生命能控制(Pranayama)

瑜伽八步功法第四部分是「生命能控制」。密宗認為生命係身體、心理的波動與生命能量安適協調的現象。心靈是感官的主人,同時也是生命能量的主人。我們知道若能控制呼吸,心靈才能深入思考和作為。奔跑之人,無法認真思考,心靈也無法保持寧靜。呼吸急促時,心靈隨之也受影響,此時,既無法安眠也無法歇息,更不要說深思熟慮了。透過呼吸控制法的鍛鍊,呼吸慢而長,且在每一吸氣與呼氣間有一止息的階段,此止息之作用能發展出更高智力和更高靈性上的思惟。透過增加止息的時間,可以幫助心靈的寧靜與集中。

再者,身上共有五種內在和五種外在的生命能量,它們分別是命根氣(Prana),下行氣(apana)、平行氣(samana)、上行氣(udana)、遍行氣(vyana),身體伸展跳躍投擲氣(naga)、身體收縮氣(kurma),幫助呵欠氣(krkara),控制饑渴氣(devadatta)及昏沈睡眠氣(shanainjaya)。這十種氣的正常運作維繫生命於不墜.透過呼吸控制法吾人即能逐步控制這十種生命的能量。因此我們說生命能(prana)即是生命。透過呼吸控制法對生命能的控制,吾人即能成為生命的控制者。呼吸控制法能惠予充沛的生命能量,讓身體充滿了光彩和活力。藉由呼吸控制法的鍛鍊使呼吸緩慢細長,亦可以延長人的壽命。

第三,不同類型的呼吸控制法,可以喚醒作用遲緩的神經,恢復其正常的功能。呼吸控制法亦能淨化神經和腺體。鍛鍊此法,身心會產生強大的力量,因此對呼吸法的鍛鍊必須謹慎小心。正確的集中點以及正確理念的導向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修煉呼吸控制法沒有正確的集中點和理念的導向,我們不但無法獲益,甚至會因此受到傷害、因為心靈的力量會在鍛鍊此法門時快速的轉換為心中所思想的目標。呼吸控制法對心靈的回收有很大的幫助,並使心靈精細和寧靜。在極度集中時,修行者即會有各種不同的體驗。呼吸控制法(Pranayama)—prana意為生命能,yama意為控制、鍛鍊,呼吸的鍛鍊或控制。集中對呼吸控制法有很大的幫助,它培養我們的耐心和不移的毅力,此二者對呼吸法的行者是很重要的。緩慢的吸氣與吐氣,有助於心靈的回收及平靜。必須以某種特殊的瑜伽體位法來鍛鍊此呼吸法,因為鍛鍊時須將集中點、理念導向和呼吸三者匯集於一處。呼吸法的鍛鍊必須遠離煙塵和強烈陽光的照射。開始本法門的鍛鍊時必須攝取健康、營養的食物。因為開始鍛鍊時,身體的能量會轉換為心智的能量,因此必須攝取營養豐富的食物。呼吸控制法開展吾人的智力並有助於打開較高層次的心靈。 

5.感官的收攝(Pratyahara)

瑜伽八步功法第五點為感官的收攝。

感官回收(pratya'ha'ra)起源於: prati –a'–hr +ghain 「a'ha'ra」literally字面 的字意是「吸收」或「將東西置於內在」。做為一種瑜伽的鍛鍊,感官回收(pratya'ha'ra)」意謂將心靈從外在客體回收,並將收攝的心靈導向至上意識。

感官回收瑜伽的修煉也是一種過程而非目的。感官回收瑜伽應該永遠與集中聯結在一起。集中是心靈隨著標的而移動,亦即在集中的後面是一股活動的力量。在靈性修持的範疇,感官回收是非常的重要。因為靈性修持的開始,必須將心靈從外在物質世界收攝回來。

當感官回收瑜伽修持把所有心靈情緒傾向從物質世界收攝回來後,如果它們未被導向某處,他們會在心靈的潛意識和無意識裡製造干擾,這是非常危險的。修持者如果沒有偉大上師的引導,光是看書就想從事修行是很危險的。所以不論何時,當心靈情緒傾向從不同的客體收攝回來時,你應該引導它們進到某些移動的目標,在你心靈的範疇裡移動。那個移動的標的就是你的心靈質(Citta)-你的「客體化之我」。心靈質是某種在移動的東西。所以收攝回來的情緒傾向作用是朝內在的心靈質移動,而非朝外在目標移動。如果只是收攝回來,但是並未將它導向心靈質,那麼就會有危險的反作用。

心靈質消耗掉被收攝之情緒傾向作用後仍在移動。它隨著收攝之情緒傾向作用,被導向行為之「我」,「我」之所有者,「我做」的感覺(ahamtattva)。那就是這個「我」有了直接的客體性。

此行為之「我」將它的一部分轉化為完成之「我」(done I),它具有潛在的力量。所以心靈質(亦即完成之「我」)被導向我執(亦即行為之「我」)。

我執也是一種束縛的枷鎖。所以吾人必須將我執收攝到純我(mahattattva)裡。純我是「我存在」的感覺。此純我的感受是由悅性力量所創造出來,它幾乎是不移動的。雖然悅性力量無法賦予特別的形象和範圍,它仍然具有某種束縛;只要有束縛,就有內在和外在的戰鬥。

所以在純我裡,它幾乎免於束縛-但是仍然有束縛。假設一個好人嚴厲斥責一位沒有道德修養而侮辱他的人。這並未不當,此稱之為悅性的生氣。生氣是惰性的,但有時也可能是悅性的-此稱為悅性的生氣。

在此「我覺」、「我存在」裡,你所有的情緒傾向作用隨著心靈質,而心靈質隨著我執,我執隨著我覺構成了一個很強的移動單位,它也必須被收攝,進而融入於至上認知的本源。此至上認知的本源免於一切的束縛,它即是人類生存的至上目標。

6.集中(Dharana)

瑜伽八步功法第六部分是集中,「集中」(Dharana)的確切意思是「將心靈固定置於身體的一個區域或範圍」。此意味著到將心念集中在人體內五大基本原素相應的個別控制點上。亦即心靈伴隨著大宇宙的理念作用,集中在特定的脈輪上。

心靈質(Citta)有一特性,即變成如同它的目標一般。例如,當心靈質與樹木接觸時,它就變成如同樹木一般。要能順利履行心靈質的這種功能,必須依靠器官的感覺作用,將外在的形象傳送到心靈質上。心靈質從事兩種類型的作用:gra'haka和vikshepaka,gra'haka的功能是藉五種感覺器官及傳入神經之助,將外在物體的感覺傳送於心靈質,於是透過神經的傳送,心靈質取得此感覺的形象。第二種vikshepaka的功能則是透過五種運動器官和傳出神經之助,將感覺形象轉化為身體的行為。

因此心靈質是透過感覺神經之助而取得感覺形象的。心靈質具有成為其目標的這種特性稱為「集中」(Dharana),它意指「握有、持有」;心靈質擁有一個形象,並且變成那個形象。外在的感覺被傳送到心靈質上即形成所謂的「形象」,因為這些感覺並非連續不斷,因此在心靈質上形成的形象亦非連續不斷。在兩個連續形象之間,總是存在著間隙,但是由於形象和形象間快速的接續作用,使你感覺不到間隙的存在。正如同電影的銀幕,看起來好像連續不斷,但是只要檢查影片膠捲,你就會發現銀幕上的影像是由許多不同的連續圖像所構成的。在集中(Dharana)時,心靈質透過感覺器官之助變成與外在世界接觸所得的那個形象,因為對外在物體的感覺作用並非連續的,在心靈質上形成的形象也不是連續的。因此,集中(Dharana)並非動態的,因為在心靈質上所形成的各別形象,全都是靜態的、固定的,除非它立即緊接著另外一個形象,否則它稍縱即逝。

7.禪定(Dhyana)

「禪定」(dhya'na)意指『心靈朝向至上目標之永不間斷的波流。』所以禪定是以至上本體為目標的靜坐,心靈會有一股朝向至上意識不斷向上的運動。 禪定(Dhyana)是心靈質的一種狀態,然因為禪定的目標無法是任何外在之物。

禪定的目標永遠是內在的,所以心靈質不需要藉助任何外在的感覺即能取得其形象。當不需要外在的感覺時,感覺與感覺之間的間隙也就不存在,因此心靈質在禪定中所取得的形象即為連續不斷的。故禪定並非一靜止狀態,而是一個連續不斷的過程;因為在禪定期間心靈質始終在同樣的狀態,並且取得同樣的形象,所以此連續性是無法被打斷的。心靈質在此所取得的形象始終都一致。禪定可比作持續不斷流動的油,其流動看似不動。靜坐或禪定乃一永不間斷的記憶之流,好比油從一個容器流向另一個容器般不間斷的流動著。

在禪定中,行為的結果就是如如不動。禪定的過程是如此的連續不斷,以致所有行動的能力都消耗在維繫它的連續,而造成「如如不動」的結果。當行為停止時,心靈也不復存在,此即稱為三摩地(Samadhi)。三摩地亦稱為行動三摩地(Karma Samadhi)-當所有行動都停止之如如不動的狀態(Karmanasha)。

8.三摩地(Samadhi)

「三摩地」就是個體意識融入宇宙意識中。這並非一個個別修煉的課程;它是上述所有靈性鍛鍊的結果。

有兩種主要的三摩地,阿南達經中說道:「當我執和心靈質融入大宇宙心靈的我覺時,此融入稱為俱屬性、有限制的狀態或是有餘依三摩地。」「經過不間斷的靈性修持,個體小宇宙心靈的心靈質(citta)融入我執(aham),我執融入我覺,此我覺(mahattattva),轉化為大宇宙的『我覺』。當客體融入到它的本源,此融入稱為完全的毀滅(pralaya或pran'a'sha)。因為大宇宙的心靈質產生於大宇宙心靈的我執,而大宇宙心靈的我執又來自大宇宙心靈的我覺,在宇宙向心運動之內向性運動中,個體的心靈質融入我執,我執融入我覺,稱其為完全的毀滅是完全合理和適當的。心靈質和我執以及遍佈一切處之我覺完全毀滅的狀態則構成超覺的狀態,亦即有餘依三摩地-有限融入的喜悅狀態(savikalpa sama'dhi)。」

「當『我覺』融入靈魂(個體意識),它稱為不受任何屬性束縛的狀態(nirgun'a'sthiti);亦即是無餘依三摩地(nirvikalpa sama'dhi)-心靈完全融入,不受任何限制的喜悅狀態。」「當我覺融入大宇宙認知法則(Citishakti)後,此我覺完全融入的狀態-它不是靈性修持時將個體之我覺安住於大宇宙心靈的我覺裡-即是不受任何屬性束縛的狀態,亦即是無餘依三摩地-心靈完全融入不受任何限制的喜悅狀態。由於沒有任何屬性的束縛力量(gun'a),此境界稱為無物的狀態(nirgun'a'sthiti),此境界非言語之所能表達,因為…。」